一是全面审阅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扎实做好服务指导。2015年,是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第一年,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了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并对网上提交的315份2014年度报告逐一进行了审阅,按报告的质量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类别,进行分类指导,把好的报告列为示范文本,提供各单位学习参考,把质量不过关的报告通知主管部门监督重写。全年共有23个单位重新修改了年度报告,有1个单位因年度报告抄袭问题被通报批评。通过细致的审阅,确保了报告公示工作平稳进行,直至目前未收到报告公开的任何负面反馈。通过审阅报告,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还全面掌握了事业单位运行的情况,撰写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报告》,为区配置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决策提供了参考。
二是开展事业单位财务分析,及早发现资金异常行为。自2013年启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开始,各事业单位就开始在网上提交法人年度报告的同时报送电子财务报表。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就着眼于这个活的财务报表,进行再利用。他们不但逐个单位逐个报表查看,而且还进行下载、分类汇总,建立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库,通过建立模型,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发现异常情况的单位及时进行监管和指导。
三是以法人报告为基础,开展实地检查,实行“一对一”指导。发现问题难,解决问题更难。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并没有停留于审阅年度报告,发现问题阶段,而是通过发现问题,找到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开展上门核查,把问题和疑问带着去基层,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一道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如发现海珠湿地运营中心与海珠湿地维护中心年度报告内容重叠较多的问题,通过走访了解,两个单位由于刚组建的原因,有关工作常在区湿地办的统筹下一块运作,因而导致出现职责不清,成果不分的现象。通过上门指导,两个事业单位加快了组建进程,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分别围绕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强化了功能作用。又如原区体育局下属单位因主管部门的合并组建,出现了被撤销单位无法办理注销登记问题。他们通过走访,指导在新组建主管部门“三定”未出之前按照区的总体改革方案,把文广新局作为主管部门,履行清产核资主体责任并办理注销登记。另外,他们通过走访掌握到个别单位年末出现负资产情况与区财政拨款的滞后性有关,进一步加强了与区财政局的协调。(海珠编办 谢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