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要求,积极部署发动,主动服务改革。越秀区按照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拟定事业单位法人换发证书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下发文件、工作群咨询平台方式,及时传达原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改革精神,宣传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组织统一收缴证书,认真核对旧证书证号,并重新赋码生成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组织新证书换发工作。
(二)结合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推行事业单位守信承诺制度,引导事业单位诚信自律。越秀区根据《登记条例》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制作《事业单位守信告知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变更;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如实报告上年度情况;加强事业单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十九类业务活动异常情形,进行网上披露,记入单位信用档案。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对凡是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单位,都要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守信承诺书》,引导自觉守信承诺,相关材料列入事业单位信用档案。
(三)结合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核查要求,开展法人登记信息核查督办,保障登记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越秀区创新登记管理模式,对于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凡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由区登记机关对照文件主动做好信息变更登记;对于非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信息(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区登记机关除了加强和业务部门核实外,也加强了换发证中的情况问询与资料核查。
下一步,越秀区登记局将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省、市的统一工作部署,加大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越秀编办 杨朝龙)